首页/ 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咨询联系电话  


       平台拥有专业的服务队伍,与政府科技部门建立联系,了解相关科技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为省内电子信息、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进行了认定辅导,指导多家企业成功通过了高企认定。

联系电话:
魏大姣 83571660
张静娜 83491586

认定流程图  

会计师事务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题

 

 

高企享受的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过去只有国家高新区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高新区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新《认定办法》取消了原有的地域界限,不分区内区外,对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统一认定,共同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了由区域优惠政策向产业优惠政策的转移。


最新动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问答 2009-07-27
关于公示广东省2009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9-11-17
关于开展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09-09-29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通知 2009-08-19
我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2009-08-11
2009年第一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名单 2009-08-06
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的通知 2009-07-10
关于开展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09-07-10
关于举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辅导讲座的通知 2009-05-05
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9-04-27
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9-04-27
关于请协助做好2009年第一季度高新技术企业景气调查工作的通知 2009-03-30
广州市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预受理工作的通知 2009-03-24
关于公布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9-03-05
关于公示广东省2008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9-01-19
关于公示广东省200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9-01-04
关于公示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8-12-18
2008年广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操作阶段(图) 2008-11-17
共40条记录 每页18条 共1/3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新旧办法对比  

    2008年4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三家联合公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7月又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新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和审批程序规定得更严格也更规范,经认定的企业获得税收优惠待遇的可操作性更强。
    新办法体现国家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导向,指引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其认定的硬条件,高新技术领域范围也有所收窄;研发费用的投入是认定与复审的重点条款,对研发费和高新产品收入需要专项审计报告;增加了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以及资产与销售额成长性的量化打分评价方法;实行复审制度的动态管理,不是“一认定终身”;对已认定企业有具体罚则措施,可取消其高新企业资格。点击查看详细
相关政策与资料文件  
讲座视频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视频讲座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推广部部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组组长吴庆海

专项审计内容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及减免税管理要求 ------广州市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冯敬军经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操讲解视频讲座------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推广部经济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组成员魏大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