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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0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项目申报审查工作基本完成[视频|图]
发布时间:2009/3/23 来源:广州科技成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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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让企业充分享受到研究开发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保证政策的落实和加强税收管理,200810月和12月,省政府与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根据政策精神,企业可以将当年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的150%在税前加计扣除。从200812月开始,市科技局组织各区科技局以辖区为单位面向企业接受项目申报。截止2月份,项目申报工作已经结束。由于今年是第一次开展这项工作,参与申报的企业只有近500家,申报项目数约2000个。近期,市科技局已委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根据广东省《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及广州市《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50%加计扣除的规定,按25%税率计,预计能够减免企业所得税10亿元。

目前,市科技主管部门已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项目进行审查,于3月23日将有关结果通知各区(县级市)科技主管部门。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结果和有关资料转交企业。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研究开发税前扣除手续前,还需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研发投入鉴证报告。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研究开发税前扣除手续的时间一般是4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