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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0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项目补报工作基本完成
发布时间:2009/5/8 来源:广州科技成果网

    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让企业充分享受到研究开发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保证政策的落实和加强税收管理,2008年10月和12月,省政府与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根据政策精神,企业可以将当年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的150%在税前加计扣除。从2008年12月开始,市科技局组织各区科技局以辖区为单位面向企业接受项目申报。截止4月份,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已经完成。鉴于我市部分企业反映未能及时申报200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市科技局于4月底通知各区受理企业补报,受理期限为5月5日前。目前补报工作已结束,正进入评审确认阶段。本轮补报共有204个项目,涉及六个技术领域。
    据悉,企业对这项工作的认知度仍然不够,广州市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推广部)等中介机构拟在5月20日筹办一期讲座,由资深专家牟小容(省高企认定专家,其著有全国第一本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实操指南,广东省科技厅李兴华厅长亲自作序)和实操工作人员主讲,敬请企业关注。